工作调研报告。
常言道,实践出真知。日常工作中,我们都会需要书写各种各样的报告。日常工作中,最常遇到的公文种类就是报告类公文。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调研报告范文(汇总6篇),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1
一、建设情况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县有25个乡镇,每个乡镇都建设了文化站,以文化站的建设标准配备了设施设备。到目前,在4个乡镇建立了省级乡镇文化示范站。以4个省级文化示范站为点,以点带面,带动其它乡镇文化站共同繁荣,促进我县农村文化全面发展。
目前我县建设了36个村级文化活动室,配备了功放、音响、调音台、话简等唱歌设备;在活动室里还可以读书看报、玩棋牌等活动。以后逐渐增加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数量,并赋于更多的功能,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更广。
(二)农家书屋建设
我县共有143个行政村,每个村都建设了农家书屋,配备了图书管理员。每个书屋配书1300多册,光盘100多盘。每年都要补充新书,以符合百姓的需要。
(三)体育场地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在乡镇、村共建设了52个标准篮球场,76个健身路径。有效地满足了老百姓健身的需要。
(四)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情况
近几年我县在143个行政村放映电影约1800场次,满足了群众看电影的需求。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放映了《永远的焦裕禄》、《孔繁森》、《生死决择》等群众路线教育影片,有力地宣传了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二、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工作举措
一是为确保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顺利推进,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文体广新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着眼于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的文化建设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从硬件和软件是满足群众文化娱乐的需要,促进了全县文体事业向纵深发展。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从县到乡镇和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格局基本形成,全民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成果。在免费开放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的同时,逐步开放健身房、公共电子阅览室,满足群众文化娱乐的需要。全县25个乡镇的文化站也免费开放,143个行政村的图书室免费阅读,给乡村带去文化的精神食粮。各乡镇和一些村已有完善的全民健身路径,安置了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器材,满足群众锻炼身体的需要。
二是我县群众文化娱乐的需求增加,自觉加入文化娱乐、全民健身的队伍中,精神需求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各乡镇自发成立广场舞协会,每天晚饭后就跳坝坝舞。村民到乡镇文化站唱歌、看书,出门不远就可以进行打篮球等体育活动。文化体育方面的娱乐已经潜移默化到老百姓的生活中,不知不觉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在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的同时,增进了百姓的素质,加快了创建“和谐·人文”目标的进程。
(三)取得的经验
一是逐步引导群众文化娱乐的需求。我局先在一些人口比效密集、经济比效好的乡镇、村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积累保护管理经验,建设之后其它的乡镇、村也就有了需求。二是做好管理工作。注重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
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2
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了从修法、制定细则到部署行动的“三部曲”,技术市场有序发展,技术服务机构加快壮大,技术交易日趋活跃。与此同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仍存在一些痛点。比如,以往的工作更多注重局部推动和点上的突破,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的问题,相关工作之间还有待进一步形成紧密的衔接和有效的贯通,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体系支撑能力尚显不足。为此科技部制定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首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到20xx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xx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精神,山东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xx〕13号),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从山东实际出发,以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技术转移体系为目标,到20xx年,我省基本建成实体和网上技术市场健全,专业技术市场补充的技术市场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创新,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技术转移人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增长,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
根据国家、省对技术转移工作要求,泰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市科技局对全市技术转移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泰安市技术转移基本情况
(一)技术转移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目前拥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52家,协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76人;协助政府、企业组建创新创业平台51家;促成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成果转化共计253项,合同技术交易额共计1.3亿元;协助企业申报专利479项。我市高校、科研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高创中心等大型技术中介机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机构服务内容基本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个环节,涵盖了项目申报指导、技术咨询、专利代理、检索查新、技术需求征集、高校成果展示和推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等各个环节,服务功能逐步健全和完善。
(二)各县市区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各区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泰山区(13家)、肥城市(12家)、高新区(10家)、新泰市(8家)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宁阳县(4家)、东平县(3家)、岱岳区(2家)发展相对滞后。
(三)各县市技术合同登记情况
从调研情况来看,20xx年我市各区域的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存在较大的差异,新泰市、肥城市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达到8亿元以上,宁阳县、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亿元以上,东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1亿元。
宁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xx年增长241%,东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xx年增长22%。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转移机构没有形成发展规模
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弱、小、散的特点,主要从事一些项目包装、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专利代理等工作,缺乏有效引导,不能有效地开展或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比如,肥城市、新泰市、东平县高创服务中心虽然为省政府批准的集科技研发、项目孵化、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人才交流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未开展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主要从事的还是基础性的物业服务、项目申报包装服务等工作。
(二)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水平较低
大部分服务机构自身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方面水平较低,人员的服务能力不够,工作重点以对上争取政策补贴为主,重服务数量,轻服务质量,对企业的发展现状、技术水平和技术难题了解不透,对高校、科研院所的最新的科技成果不能及时掌握,导致服务机构不能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服务体系,有些合作了的项目也不能进行有效的跟踪服务,不能形成服务品牌。
(三)缺乏从事技术转移的专业人才
技术转移人才应具有广泛猎取和筛选科技信息的能力,能够对技术项目进行正确的评估和论证,对现有和潜在的市场进行准确的调研和预测,具有管理、组织、营销、公关和社交能力。目前,全市注册的具有执业技术经纪人证书的人员很少,大部分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是半路出家,在技术转移服务业务方面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熟悉技术转移服务业务的跨学科、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四)技术合同登记统计亟待加强
1.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够,很多企事业单位不了解,对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农技推广、软件设计、专利代理、科技查新、检测检验、科技评价、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单位技术合同没有进行登记。
2.各县市区参与技术合同统计的人员少,主要由负责技术市场工作人员协调填报技术合同录入,大多数企业单位不配合,征集技术合同困难。
3.市域内常规生产型企业对技术合同了解少,录入的合同大多为产品销售合同,存在部分录入信息不正确,同一项目反复录入,合同真实性差。
三、相关的建议
(一)出台新政策引导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规范发展。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政策,完善泰安市技术转移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加快泰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发展技术市场,高质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要求,集成技术转移全要素,打通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技术转移全过程,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形成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资金为纽带、政策为保障的现代技术市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与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到20xx年,基本建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规范化的技术评价活动,一站式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全市技术转移机构达20家,从业人员超过500人,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60亿元。到20xx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运行的技术转移体系,技术市场充分发育,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二)构建全市统一的技术转移管理体系。
依托泰安市创新谷创新平台,建设泰安市技术市场“一厅一网一金”的发展模式。“一厅”即技术交易服务大厅,实现科技成果服务、技术转移转化等服务功能;“一网”即“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网站,开展网上交流、信息发布、数据分析等工作;“一金”即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金融对接、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市场内设立法务咨询、工商注册、财税服务、技术评估、金融服务、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等区域。力争为泰安市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无断点、无盲点、横纵交错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三)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吸引市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品牌技术转移机构在泰安建立分支机构,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通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备案工作,认定一批专业性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机构,根据其业务量评定等级,对备案的服务机构择优给予资金奖励。
(四)加强技术市场专业人才的培养
成立泰安市技术经理人协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举办2次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对技术转移经理人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培训;探索出台鼓励驻泰高校技术经纪人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的意见,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要允许高校在绩效工资额度以外奖励技术经纪人员和技术发明人。
(五)切实加强技术合同统计工作
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培训,让更多企事业单位充分了解四技合同认定登记范围,了解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要积极主动到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宣传技术市场工作政策,宣传技术合同登记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激发企事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主动性,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开展。在全市各县区指定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引导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将促成技术合同登记的绩效作为申请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
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转移,内地富余人员向沿海地区急剧流动,这种转移和流动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外来工。近年来,劳动力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使得其子女的九年义务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这是社会转型期的比较突出的社会现象。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我校外来工子女就学现状,更好地营造外来工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就学环境,我校关工委专门成立调研组,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以及实地参观等形式,广泛听取学校领导、教师、外来工及其子女、退休干部、热心该问题的各阶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外来工子女就学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成因,并提出了一些探索性建议,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当前全校外来工子女就学的现状
随着外来务工子女人数的日益增多,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历来认为,外来工子女教育不仅仅是读书问题,而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民生问题,应当责无旁贷地加以解决。目前的整体情况是,学校已经基本解决了外来工子女“有书读”的问题,为外来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具体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为外来工子女就学提供有力保障 区教育局,把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逢开学伊始,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实行“三到
位”。我校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报名时,在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无门槛入学,即使上述证件无法及时提供,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子女先入学后补办,乃至变通,做到一个不少。在教育部门直接指导下,我校围绕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注重贴近实际,因地制宜,实行就近入学、全员接收的原则,接收外来工子女入学。
(二)学校帮扶,全力以赴,为外来工子女就学营造关爱氛围 相当一部分外来工子女由于迁徙到新谋生地,环境迥异,缺少父母引领关爱,学习相对后进、甚至有一小部分性情孤僻。我校关工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从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入手,大力营造关爱外来工子女的良好氛围。
1、帮思想。为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学校采取结对交友形式,营造一个宽松友善、充满亲情、弥漫关爱的氛围,帮扶他们过好思想关,树立信心。如:学校教导处采取“2+1”结对形式,由一名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一名品学兼优的本地学生与一名外来工子女结对,进行思想帮扶,做到多与外来工子女谈心,多开展充满人文关怀的集体活动,多进行家访。母失管造成的空虚,小林同学逐渐融入到全班同学之中,学习兴趣不断提高。
2、帮生活。由于外来工子女的父母收入普遍较低,他们的生活比较困苦。学校针对这一状况,多方筹划筹资,帮他们度好生活关。如学校利用“六一” 节组织外来工子女开展专题活动,为部分外来工子女赠送学习用品。
3、帮学习。针对外来工子女学习上的衔接不顺、知识漏缺等情况,学校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角度进行拉平补齐,千方百计地发掘特长、挖掘潜力,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如:教师充分理解外来工子女处境,结合他们自身特点,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文体活动。在教学过程中从培养学习兴趣入手,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利用第二课堂无偿为外来工子女补课,不断拉近与同班同学之间的差距,从而增强学习信心,激发他们上进心。在校就读的一批外来工子女都大幅度提高了学习成绩
二、外来工子女教育存在问题及其成因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学校非常关注外来工子女“有书读”的问题,为外来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克服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做了大量起步性、开创性的工作。外来工对学校的帮扶基本上是满意的。
但在调查中,从我委调研课题组的角度看,我们发现这项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如:从接收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来讲,因为关于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信息不全、政府投入教育的财力人力不足以及需要协调多个部门的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等情况制约,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又如,外来人口不稳定,教育管理困惑。外来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极大地冲击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这是外来工子女教育面临一大难题。
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4
近年来,各基层分局所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下、各相关科室大力配合与基层分局(所)的支持下,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按期完成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城乡个人建房实施管理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与挑战:
1、受理建房审批资料审查问题。
随着农村建设发展,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和农民利用宅基地建房的数量增加,各分局所受理农民建房申请报批的项目数量也相对增加,就从目前来看大部分宅基地建房未必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基本上都是由村委会直接出具宅基地证明,甚至还有些村干部碍于人情面子或做老好人而提供宅基地的证明,如有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的也是为了应付土地部门能方便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而做,往往这些土地来源证明并不完全符合程序要求,分局所因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只要村委会出具的土地来源证明和基本符合建房报批要求并受理审批发证,待建房户向国土部门申报土地审批手续时,土地部门以安置对象不符或不符“一户一宅”制政策为由退件,要求规划部门注销证照重新按符合土地政策审查条件后予以办理,出现了频繁注销规划许可手续给我们造成了非常被动的局面,不知情的人都误以为我们规划部门审批太随意了,从事实来看,我们对集体所有制土地如何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尚还缺乏深入研究。
为杜绝今后类似的情况发生提出了如下处理建议:
①、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向分局(所)申请报批应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宅基地安置对象名单;
②、提供宅基地安置名单现场公布照片、个人建房申请报告后,由村委会审查盖章;
③、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报镇(乡)政府审查后所出具的建房工作联系单,应有土地部门对该宅基地建房户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审查条件给出预审意见和是否属于土地利用的建设用地;
④、具备以上条件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划要求分局(所)予以受理报批规划手续。
2、建设项目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制度落实的问题。
自20xx年7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为推进城乡规划的公开化,积极推行“阳光规划”,落实规划建设项目的批前批后公示公布制度。要求每个项目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将项目的所处位置、建筑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都要在规划建设局门户网站、基地现场等处进行公示,旨在扩大建设项目报建的透明度,兼顾公共利益,既广泛征求了市民意见,提高了规划审批的透明度,也使社会监督提前介入,处理项目邻里关系,减少规划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
近年来,各分局(所)能坚持把涉及个人建房审批、危房修理、灾后重建等项目作为建设项目公示的重点来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尤其是老房拆建与危房修理这些项目,都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批前公示。建房户虽能自觉配合我局要求组织公示,但也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公示不规范、不及时,甚至为避免因相邻关系不和睦可能对项目公示期间的建房内容提出异议或信访投诉,在分局(所)工作人员现场张贴公告离开后自行撕下公示单资料。
目前,各分局(所)在批前公示程序都能做到,但公示的形式与内容尚有欠缺,如:在形式上基地现场有公示而网站上无公示;在公示内容方面网站上虽有公示仅有文字而没有图件等资料,目前除昆阳、鳌江分局在批前公示方面做的较到位外,其他分局(所)还尚未做到位。另外,许可决定批后公布制度方面仅有萧江所有开展,其他分局(所)基本上未实施这项批后公布制度。
处理建议:
行政许可公示公布是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行为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为了规范许可公示公布制度,20xx年10月1日《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后,明确要求建设项目做出行政许可前在基地现场和政府的网站上进行10日公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在基地现场和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布。
结合平阳县城乡个人建房工作实际,为更好的执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各基层分局(所)按以下几点要求做好公示和公布工作:
①、在镇规划区范围内项目实施建设用地与工程规划许可前都要进行公示,项目许可后进行公布。
②、在村庄规划区内项目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前应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
③、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要及时通知建房户或采取短信告知方式履行送达程序。
④、批前批后现场与规划建设局凯时ag的公告文字与图件要相结合(图文并茂),对能上网公示的内容一律都要在局域网上公示。
⑤、要建立台账,项目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制度列入年度考核并将其内容纳入审批档案中。
⑥、建议对成片开发建设地块批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工地设立规划公示牌,否则不予放样,待规划竣工验收核实合格后方可撤出,具体做法参照温州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证公示牌制度工作的通知》(温市规〔20xx〕107号)文件执行。
3、规划行政许可证件注销程序问题。
注销行政许可,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目前,各分局(所)上报要求注销规划许可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①、变更注销:独门独户改建为公寓式联建住宅而提出申请变更注销的;
②、违反按期交款原则收回建房指标:村民集资联建安置房因其中建房户未能按期交纳建房款项,违反按期交纳“安置房”建设交款原则,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本人自愿放弃继续建设收回安置指标并重新安置他人建房且要求注销申请的;
③、不符土地政策:村委会出具宅基地建房证明办理规划手续但不符合土地部门办理安置对象或不符宅基地“一户一宅”制政策为由申请注销的;
④、出让地基后私自转让:当地镇(乡)政府出让地基业主私自转让后办理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审查土地来源或出让协议不严出现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申报土地手续发现规划许可户名与原出让协议或土地来源对象不符而申请要求注销的;
⑤、继承变更注销:因原建房户已故导致无法办理后续房产手续,经各有继承权资格人之间形成协议并按法定程序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由继承人提出申请变更注销的;
⑥、不可抗力无法实施:因政府安置对象有误或历史原因造成无法实施的事项而申请注销的。
⑦、诉讼裁决注销:经过法院判决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吊销以及应财产债务纠纷裁判证照转移而实施注销的;
⑧、规划许可证与建房申请表格中建设单位名称或建房户名“音同字不同”、地址而需要调整更正的(此项不需要注销证照,只需核对更正,盖校对章)。bijiaogao.com
从以上种种情况来看,既存在着基层分局(所)在以前工作中对报批资料审查不严,也有镇(乡)政府部门工作中的失误以及历史原因、不可抗力或公民丧失权利与行为能力等等所造成。
为了规范规划行政许可注销程序,完善基层分局(所)“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注销许可提出几点建议:
①、申请注销必须由建房户(即被行政许可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中应说明注销理由与事实,分局(所)要认真审查原土地出让协议或土地来源证明的对象;
②、分局(所)在请示上报县局要求注销行政许可材料中,要详细说明情况、事实原因和分局是否同意给予注销的分析意见;
③、县局作出批复后,分局(所)要认真履行注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制度,出具《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分局所行政许可注销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副本归档。
④、重新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必须符合原土地出让协议或政府安排地基认可对象,原转让人与受让人的财产处理关系由他们自行协商处理解决。
⑤、规划许可证与建房申请表格需要更正姓名(音同字不同)或建房地址不符以及当地镇(乡)政府部门重新进行调整安排需要更改的,由建房户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审查核实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道路名称更改的须有当地镇(乡)政府地名办意见,分局(所)对所提供的材料要详细分析、说明情况,上报县局校对更正。
4、危房修理与灾后重建审批情况及表格设计规范化问题。
近几年,因规划编制滞后和城乡建设发展步伐较慢,特别是几个大的乡镇建成区房屋密集、规划控制较严和老城区改造缓慢,几十年前的老房、危房众多,群众要求危房拆扩建和翻建(即原拆原建)呼声较高,象这些危房被房管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属于整体拆除的房屋)较多,周边环境和防灾能力差、通道较窄、房屋之间间距小。截止目前为止危房修理或翻建还没有一系列完整的政策执行依据,基本上还是由当地镇(乡)政府与分局(所)自行把关,基层分局(所)在无据可依的情况下考虑到危房建筑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等问题,也只能对危房翻建以原状修建形式来严格控制审批,若按标准审批,根本无法满足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间距较小或涉及到相邻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的都要求房主提供相邻意见和协议,严格现场踏勘和批前公示。也有因相邻关系不和睦无法提供相邻意见而自行违章翻建、擅自抬高、施工期间影响相邻房屋质量安全等引发的邻里纠纷,信访投诉举报电话接连不断,类似城区范围内利用危房修理、翻建擅自超高、超面积的情况普遍存在,给基层分局(所)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对灾后重建项目的受灾前房子是否合法还是违法无法认定,建房户提供的资料不详仅凭受灾证明(如发生火灾消防部门的证明)与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意见以及民政部门的意见就直接向当地分局(所)申报重建,这样往往会使一些违法违章建房户通过受灾重建默示它“合法化”钻了空子,而《城乡个人灾后重建申请表》制作时也没将当地镇政府的意见纳入到表格中,对今后政府部门在拆迁房屋确权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任都会推给规划部门。另外,房管部门对危房修理申请表格在适用时不适合d危房原拆原建的类型提出了建议,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依法应当原拆原建,但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是房屋修理的审批表,不是房屋拆建审批表,房管部门由于缺少规划建设部门的房屋拆建审批意见,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要求县局予以协调更改表格。
处理建议:
危房修建部分
①、危房拆建、翻建应遵循符合规划原则,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危房拆建和翻建。
②、对目前尚不具备成片开发或统一改造条件的急需拆建的单栋、单间危房一律原拆原建,已列入政府统一拆迁范围一律不予批准原房翻建,政府另有意见除外。
③、危房翻建可按“三原”原则(即原位置、原规模、原高度)批准,如不属于d危房,且已列入近期建设范围,原则上不应再同意其改建。
④、危房翻建申报应提供房屋质量鉴定为d级鉴定报告、城乡个人危房修理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土地证和房产证复印件、建房报批联系单及危房现状照片。
⑤、批前应做好现场踏勘和现状位置、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等资料收集,资料审核受理前须提供相邻意见和镇(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意见(含政府部门在实施老城改造需对今后房屋执行征收安置工作,针对现有房屋现状面积、结构情况所作赔偿标准的评估报告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严格执行批前公示。
⑥、建议由县局结合公建与私建危房修理、翻建项目统一制定管理办法,如: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同意原拆原建,除d级以外的危房统一给予原状整改修理。
灾后重建部分
⑦、针对受灾灾民申请房屋重建的各分局(所)要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由当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防灾部门调查结论和县民政部门确认意见。
⑧、项目批前要现场踏勘、现场拍照,提供土地证、房屋产权所有证,审核资料时如需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如:相邻意见、原位置、基底面积、建筑面积。
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5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市工商局专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确定了金融、保险、汽车销售、房地产、物业管理、物流运输为此次整治重点行业。采取直接走访和上门检查的方式,对各行业企业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共收集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货物托运等行业的格式合同12份,发现存在问题的格式条款不少。在调查的几个行业中,只有房地产行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二、格式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合同格式条款提供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使用格式合同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格式条款内容违背国家规定。在我们调查的合同中,发现大多数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365日、5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60日的规定。这个现象比较普遍,我们所走访的企业中,还没有公司按照这一办法规定来签订。
2、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减轻自己的责任,如物流托运行业格式合同中普遍使用的条款是:贷物一旦丢失、损坏,如未保险者,按运费的5-10倍来赔偿。
3、合同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如某快递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承运人每逾期一天按照运费的2%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该货物全程运费。托运人逾期支付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按照运费的5%支付违约金。”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消费者未按期支付房款,逾期30日之内的,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超过30日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逾期180日之内的,开发商支付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180日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4、对宣传内容不负责。某《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中“有关设计内容以政府批文及其他相关批准文件为准,以前任何一方口头、书面材料、广告宣传资料、沙盘等不作为出卖人的承诺依据,均不构成本合同的内容。”
5、对质量的要求避重就轻。如汽车销售合同中,对质量承诺一般是“符合本公司产品出厂标准”,而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有所忽略。
三、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难点
1、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合同监管切入难、监管难,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要求较高,对办案技巧的要求也是高于其它类型的案件。所以执法办案人员在合同监管方面还是一个新手,需要我们加大培训力度,并且不断探索,积极介入,才能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2、管理对象的复杂性使合同监管增加相当大的难度。由于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企业有太多是具有优势地位、垄断地位的企业,对工商监管工作采取消极或者对抗的态度,打开局面需要上下一盘棋,团结一致。
四、提高合同监管工作力度的设想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应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主动对“霸王条款”等不平等格式条款说不。
2、加大推广力度,提高示范文本使用率。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分行业制订合同示范文本,并加大推广力度,扩大使用层面。最好是出台相关的法规对涉及民生行业的自制合同格式条款实施强制备案,对通过备案的在本行业推广使用。
3、加大查处力度,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灵活运用《合同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查处合同格式条款的各种违法行为,对房地产、物流托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发挥信用公示作用,对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和已备案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公示,做到查处一起、公示一起,备案一个、公示一个,提高社会监督力度,迫使经营者提高自律意识,不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6
为更好地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近几年来我市土地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调查了岩口镇6个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铎山镇咸宜村土地开发项目、中连乡耸山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等9个土地整治项目,并在国土资源部门了解了有关土地整治的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形成了如下的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土地整治情况及成效
我市是一座典型的丘陵山区工矿城市,但因长时期、高强度、低效能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无疑对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耗,我市10.542万亩耕地就有4.5万亩受采空区和地质灾害影响,耕地资源人均不足0.3亩,采空区土地的复垦和宜农荒地的开发整理问题日益凸现。近几年,我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衔接,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成功实施多个中央、省、娄底市和市本级项目,完成建设规模面积1266.41公顷,新增耕地350.1公顷,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及其耕地占补动态平衡。目前,我市土地整治主要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式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整治。
(一)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市采空区域内生态环境,增加土地区复耕复种数量,缓解我市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我市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千方百计争取工程立项,多次向娄底市、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我市采空区土地资源的损毁情况,多次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市实地考察论证,赢得了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先后争取土地整治项目近百余项。
(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开发工作长足发展。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始于20xx年金竹山煤矿采空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每年都有新的项目施建。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16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累计投资2997.69万元,整治土地958.28公顷,新增耕地79.33公顷,当前在施建的土地综合整治复垦项目有3个。近几年,土地开发工作发展较快,在山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52个土地开发项目,总计开发土地308.13公顷,新增耕地270.77公顷,20xx年度土地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形势喜人,当前有38个土地开发项目正在立项申报中。
(三)项目建设程序得到规范,工程质量逐步提高。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较好地遵循了“三公开”制度,做到项目立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工程竣工验收公开;主动接受检察、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各腐败风险点的督察,确保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公开、透明,进一步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国土部门精心组织项目工程实施,始终做到领导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做到统一规划,分区(项目小区)施工,按进度付款,对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保证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顶严寒冒酷暑,始终坚持在项目工地检查指导,受到群众交口称赞。
(四)社会效益有效提高,经济效益初步显现。我市对农村土地整治后“小田变大田”、田、水、路、林综合配套,较好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岩口镇金连村通过土地整治后实施农业综合种植,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作物长势喜人。铎山镇咸宜村的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后,发展水果种植业,葡萄种植实现了一年挂果。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显现。对于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了270.77公顷用地指标,有利地支持了建设用地需要。
二、开发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土地抛荒现象严重。
一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大,特别是工矿用地破坏耕地现象突出。每年度全市因各项非农建设需征用耕地面积近千亩,而且呈增长趋势,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大量优质的耕地被征转为建设用地。加上我市工矿企业生产的尾矿砂、炉渣等废弃物通常未经环保处置就地随意堆放,占用耕地现象突出。耕地保护意识弱,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二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村民建房随意占用农田,新建住宅后,旧宅基地没有拆除退还集体组织,造成土地极大的浪费;
三是农村村民的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加上农产品种植收入相对较低,国家粮食直补到户,我市农田种植面积急剧减少,土地抛荒现象严重;
四是干群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较大。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打破原有土地使用界限,需要占用村民土地或土地调整,但又不属于征地,没有补偿费用,许多群众担心土地收益减少,只顾眼前利益,在项目实施中阻工闹事,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二)配套资金短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均来自上级项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往往难以到位,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涉农资金又比较分散,未能整合利用。由于资金的短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配套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实施,抗灾能力弱。
(三)项目选址难,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难度大。
一是矿山采空区面积大。我市作为工矿城市,矿采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塌陷、塘渠受损、地力下降、土地荒芜现象严重。经调查统计,我市矿山采空区面积约17466.67公顷,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矿区的土地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二是“空心村”现象严重。农村村民建房热衷于弃旧宅沿路建新房,大片旧宅院废弃,形成“空心村”,且点多面广,我市各乡镇均有分布;
三是耕地资源少,土地集约利用率低,土地整治项目选址难。按照土地整治集中连片、追求规模效益的原则,耕地连片开发需要20xx—3000亩,我市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基本上已实施了整治项目,很难找到达到立项条件的项目;
四是部分土地可以实施整治项目,但土地没有实施集中流转,项目实施难度大;五是部分荒地国土资源部门想开发,但大多属于林业部门确定的宜林地,项目选址难。
(四)土地整治后期管护不到位,土地经济效益发挥不佳。
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后期的管护按照有关规定,项目承包单位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办、村签订了管护协议,明确了责任要求,但乡镇办和村无专人、无管护资金,沟、渠、路实际上没有管护,又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土地重新抛荒或改变用途现象多有出现,土地的经济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如:岩口镇金星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承包经营,因缺乏管理,菜地杂草丛生、鲜红的辣椒烂在地头、瓜果蔬菜熟透了无人采摘,项目后期管护有待加强。
(五)工程招投标门槛低,工程监管难。据调查了解,我市目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均由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部分项目标的数额小、门槛低,报名参加投标的公司达三四十家之多,且存在围标、串标现象,部分中标者花费在招投标上的费用上万元,这些费用又转嫁到工程上,增加工程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使用便宜的石灰粉代替河沙,减少工程成本牟取利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工程监管难。
(六)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过低。
一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比较重视土地平整设计与施工,但针对土壤改良和后期耕种管护工程规定欠缺;
二是我市的整治项目大部分都属山区,有些地方路都没有修,很多施工材料都需人抬或者马背上山,但定额标准中对运输成本考虑不充足;
三是定额人工工资过低,人工单价预算定额与实际差距大,预算定额标准人工工资在40—50元/天,而实际我市人工工资在100—160元/天。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可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乡镇、村、组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配合。梳理废除招商引资政策中不合理的土地优惠政策,为我市土地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全民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的意识,扭转企业随意占地、圈地,村民建新房占旧宅基地的局面。
(二)部门联动、强化责任,抓好土地整治工作。
一是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对全市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目前,耕地保护工作已纳入省、娄底市的绩效考核范围,我市虽然在年初与各乡镇办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但没有考核机制,效果不明显。应该参照上级的相关做法,出台具体的耕地保护考核细则,防止耕地抛荒,按照xx 大报告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整治项目所在地乡(镇办)、村、组的责任,加大乡村两级组织的耕地保护问责力度,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处罚力度;
二是部门联动,有效推动土地整治工作。成立政府领导挂帅,国土、财政、监察、农业、林业、水利、审计、检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土地整治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土地整治机构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适应土地整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注重规划统领,积极争取项目。土地整治内容丰富,需要在全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应尽快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并与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根据规划积极争取项目。统筹结合新农村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共同发展。
(四)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要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加强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成效”的总体要求,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林业工程、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向项目区,充分发挥资金综合效益和叠加效应;我市的土地整治项目多,资金压力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市本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耕种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将耕种补助经费按规定纳入项目预算。
(五)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妥善解决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
一是加快土地集中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党的 xx 大 报告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集约化的农业经营体系,政府要逐步实施规模化的土地流转。我市可以采取由市经管局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和各乡镇办、村、组共同参与的形式,实施土地集中流转;要解决好土地细碎化经营的问题,通过租地耕作、农机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探索有利于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的形式和办法。要因地制宜,鼓励和促进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承包土地整治项目区土地。如:我市岩口、铎山的葡萄、杨梅产业远近闻名,这两个乡镇的土地综合整治、连片开发可发展葡萄、杨梅种植,通过农业开发公司的形式壮大发展,树立品牌;要制定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奖励政策,对实现整乡和整村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的,给予奖励,并在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资金投放上予以倾斜,将成功经验逐步推广;
二是强力推行“批新宅基地退旧宅基地”制度,减少“空心村”;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市、乡两级财政和矿区企业配套资金,共同抓好矿区土地复垦。
(六)加强土地整治后期管护,提高土地经济效益。随着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全面铺开,后期管护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要高度重视后期管护工作,将管护工作纳入耕地保护范畴,作为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管护制度建设,制定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立管护队伍。可采取以市政府为主导、乡村为主体的工作机制,采用专业管护、集体管护、协会管护、义务管护等多种方法加强管护,确保管护实施到位。以项目新增地收入为主,努力争取国家投入,地方适当补充,农民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管护资金和投入问题。
(七)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监管。
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投标报名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才能投标;将土地整治项目纳入国土资源部门的网上招、拍、挂系统,防止“地下”交易;严格依法办事,打击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公司,取消参加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竞标资格;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监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全程跟踪审计制度,建立由监察、检察等部门参与的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确定预算定额;定期检查土地整治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打造土地整治民心工程。